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依据《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便充分发挥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类别

  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二、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山西省地震局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山西省地震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万柏林旧晋祠二段69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5610616(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等)

  邮政编码:030021(信封醒目位置请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申请和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通过邮寄或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须提前预约时间和地点。

  3.申请答复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统一登记处理,并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告申请人。

   

  附表: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