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局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

  2.组织推动全局党建工作,领导全局统战、群团工作。

  3.做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政治、理论宣传、定期分析研判工作。

  5.领导机关纪委工作。

  6.负责审计工作。制定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指导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承担巡视整改日常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