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山西省地震局设太原、大同、忻州、临汾、运城5个地震监测中心站。

地震监测中心站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和所在地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提升运行效能,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和质量监控,开展地震异常情况核实、震情跟踪和分析研判工作,开展震情会商;

(二)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改造;

(三)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仪器检测标定、仪器装备维护;

(四)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台站国有资产管理;

(五)承担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相关工作,参与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普查等地震灾害风险源识别工作;

(六)承担地震现场应急响应相关工作,开展流动观测、灾情收集、地震烈度评定和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七)开展地震观测科研工作;

(八)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群测群防等工作,为市县地震工作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九)完成山西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承担上述规定任务外,应当承担以下任务:

(一)太原地震监测中心站

承担山西大陆裂谷动力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工作,承担地震相关专业实习基地工作,协助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实践教学工作。

(二)大同地震监测中心站

协助山西省防震减灾科普体验馆管理、运维及科普宣传工作。

(三)临汾地震监测中心站

承担长治备份中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