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必要性
制定《山西省地震局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的具体体现,是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的重要举措。《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发〔2022〕19号)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二)可行性
中国地震局制定印发《中国地震局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中震防发〔2022〕19号),山西省地震局参照中国地震局相关规定,调研了相关省份有关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已经山西省地震局10月28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4.《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5.《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
8.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发〔2022〕19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实施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定与公开等工作,着眼于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规范我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管理。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4章21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明确了实施细则制订的目的依据,明确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的定义,确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许可实施机构管理职责,规定了许可实施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为“申请与受理”,共5条,对许可申请、申请材料真实性、申请材料清单、形式审查、受理条件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为“审定与公开”,共9条,对技术审查、行政许可决定、决定送达、办理期限、许可时效、不通过情形、结果公开、资料建档、公众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具体明确。
第四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生效日期,规定了解释说明责任部门。
五、相关附件
《实施细则》附有3个附件,分别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工作范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