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规范》介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地震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标 题: |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规范》介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
主 题 词: |
山西是全国地震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城镇人口密度急剧增加,生命线工程、容易诱发次生灾害的因素不断增多,使潜在的地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显著跃升,导致我省城镇地震灾害风险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是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环节。
“十五”期间,山西省地震局完成了省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并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对“山西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进行了升级和完善工作,满足了省级地震应急工作中的多种需求。但我省市县级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还比较薄弱,技术系统建设大多处于空白,亟待健全完善。《山西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近年来,在山西省地震局的帮助下太原市、晋中市、忻州市、大同市陆续建立了本区域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2018年万荣县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这些技术系统的上线运行,大大提高了市县地震应急响应的能力。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建成的省、市、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由于平台差异,数据、信息难以有效共享,各系统间难以协同工作,制约和影响了地震应急响应乃至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效能。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我省市县级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级、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也会陆续建设,上线运行。制定《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规范》,就是要进一步科学规范省、市、县三级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工作,为实现我省不同级别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实现全省地震应急指挥一张图的应急指挥实效。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规范》由山西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成,共分6章,主要规定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和系统建设的分级标准。其中,“基本要求”规定了系统的基本功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种类与编码规则,以及系统安全要求和运行要求;“系统建设”规定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构成,按照功能分为9个系统模块,包括:通讯网络、视频会议、灾情报送、灾情评估、辅助决策、专题图、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地震现场,每一个模块都对应有相应的技术要求;“系统分级”是按照行政区历史地震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划分了甲、乙、丙三级,各市县根据本行政区的地震危险性选择建设标准。
该标准规范于2019年7月8日由省质监局发布,2019年9月8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