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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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 信件内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第二章第十六条:“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建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振减震等技术......”,我单位在武乡县设计某幼儿园建筑,请问武乡县是否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感谢领导百忙之中答复!
- 处理状态已回复
- 提交时间2024-07-16
信件回复:
- 答复内容您好,请联系我局震害防御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5610566。
- 答复时间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