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全省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专项规划、区域防震减灾规划编制。
2.制定规划、预算、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项目等管理制度。
3.负责协调本省地震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4.负责预算、财务管理。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和年度经费实施计划。
5.负责省部级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的立项,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本局项目管理。
6.负责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清理清查等管理。
7.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监管。负责政府采购监管。
8.负责各类资金和经费监管。
9.负责合同管理。
10.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11.承担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