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保险、表彰奖励、福利待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选任、调配、考核、监督工作。

  3.负责制订全局人才发展规划。承担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作。承担人员招录(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4.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6.承担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7.承担评比、表奖励作。

  8.承担因私出国(管理和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工作。

  9.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个人有事项管理工作。

  10.承担地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2.指导扶贫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