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保险、表彰奖励、福利待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选任、调配、考核、监督工作。
3.负责制订全局人才发展规划。承担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员招录(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4.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6.承担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7.承担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8.承担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工作。
9.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个人有关事项管理工作。
10.承担地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2.指导扶贫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